普發現金 vs. 蓋社宅 vs. 增設公托,大家的優先順序是什麼?
賴總統宣布明年規劃以歲計賸餘普發現金 1 萬元(AI 紅利全民共享),台北市長蔣萬安則喊話應該加碼到 2 萬元才夠用。
這引發了滿多討論:如果國家有這筆千億級的財政餘裕,大家到底偏好「直接落袋為安」還是「集中解決特定民生痛點」?
- 普發 1 萬元: 人人有份、門檻適中,但對高物價、高房價無實質改善。
- 加碼發 2 萬元: 相當於大半個月基本工資,實質解渴,但通膨與財政負擔疑慮更高。
- 全力蓋社會住宅: 壓低租屋與購屋預期,為青年留下資產;缺點是工期長、抽籤中籤率低。
- 大幅增設公托中心: 現在公托比樂透還難排,若能普及,有孩家庭每月實質省 1–2 萬;缺點是單身與頂客族無感。
- 四個都不要(其他): 優先還國債、挹注勞健保黑洞、或其他。
想問問大家的看法:
如果你有一票決定權,你的第一優先會投給哪一項?
大家也可以分享一下你目前的身分(單身租屋族/雙薪家庭/新手爸媽)以及為什麼做這個選擇!